各二级学院:
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对我校学生通过网络等途径灌输赚“外快”的理念,诱导学生利用手机卡网上兼职刷单诈骗,部分学院存在少数学生租借他人手机卡实施诈骗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互联网账号等用于诈骗,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法分子诈骗。以上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罚款;成功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将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刑事立案处理。以上行为,将给学生留下终生污点,影响就业及发展前途。
请二级学院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洁身自好,严格管控个人电话卡的使用,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并积极举报类似行为。学校报警电话0799-6684110。
保卫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