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25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转发< 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正青春 我的中国梦” 全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正青春•我的中国梦”全校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类型分为心理健康教育类和非心理健康教育类等两大类。作品形式不限,可采用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等多种表现形式,要求紧扣主题,体现“微”概念,突出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内容健康、向上。每部作品片长限定在5-15分钟。
2.参赛作品创作者应是在校大学生,以系为单位组织报送作品参赛。各系报送1-2部作品参赛(超过10个班的系必须交2部作品)。参赛的电影作品里不能出现与学校相关的文字和图片。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比赛安排
1.2013年9月15日前,各系上交微电影剧本。剧本内容要符合参赛要求,系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交至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地址:图书馆四楼后院左侧,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0799-6684373,13979933780。
2.2013年9月25日前,各系上交微电影视频作品参加全校展播评比大赛。学生自由组成拍摄团队,按要求制作视频作品参赛。各系要求上交1-2部作品参赛(超过10个班的系必须交2部作品)。
3.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作品评选,比赛结果适时进行通报表彰。评选出来的一等奖作品将代表我校报送省教育厅参赛。
三、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总分设置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1)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30分);
(2)内容充实,生动,突出主题(40分);
(3)画面流畅度,声音清晰度,后期制作技巧(30分)。
2.由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集中评审。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根据作品创作和评审情况,视情设立“优秀导演奖”、“优秀演员奖”和“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 评选出来的一等奖作品将代表我校报送省教育厅参赛。评奖情况纳入全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系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举办金沙2004路线js5“正青春•我的中国梦”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是开展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系党总支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搞好宣传工作,及时组织学生抓紧时间创作剧本并上交。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心理咨询中心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处
心理咨询中心
2013年6月21日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正青春我的中国梦全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