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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3-02-27 来源:党委宣传部

                                                   
                                                   

    赣教发〔2013〕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2月7日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抓学习引领发展、抓投入保障发展、抓改革促进发展、抓质量提升发展、抓队伍支撑发展、抓作风优化发展,不断提升“五率”水平,努力实现“五乐”目标,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认真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系列报道、在线访谈、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任务上来。积极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和理论研究活动,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份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2.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中央、省委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委厅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施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倾听师生员工意见,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积极推进高校党的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精神,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施基层组织活力工程,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积极创新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大学生党员实践教育基地,完善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具有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实施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计划,选优训强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分类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建组织员培训。推进高校党员活动室建设。实施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计划,大力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建立全省高校党建网站。推出和打造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理顺民办高校理事会、党组织、行政之间关系,巩固民办高校党组织全覆盖格局。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帮扶活动,选好配强民办高校基层组织书记。
       4.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从严把好基建、招生考试、资金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重要关口。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将廉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和办学行为,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5.加强和改进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 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出台《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德育指导纲要》。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和学雷锋活动。评选第五批全省百名优秀班主任。研究制定《江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标准(试行)》,评选首批省级示范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积极创新德育内容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华传统文化与赣鄱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的育人作用,有效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出台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实施高校思政课精品课程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遴选建设好省级思政课示范课程。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江西省第一届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
       二、加强教育宏观管理,创优教育发展环境
       6.推动健全教育投入保障监督机制。 进一步推动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推动各级财政在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4%、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16 %目标的基础上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教育优先投入监督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与教育项目、经费挂钩的动态教育投入考评与激励机制。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大力推进教育财务精细化管理,组织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注重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开展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防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债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捐赠教育,合理调整学校收费标准。
       7.加强与改进教育督导工作。 继续开展对20个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制定下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评工作。坚持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的评估。加强中小学经常性督导。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安全、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建设、督学责任区建设、高校质量建设等八项专项督查。研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事机构组建工作,指导各地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江西省省级督学管理办法》,做好省督学的增补和教育督导专业人才库成员调整充实工作。  
       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教育立法工作,着力推进《江西省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深入推进高校章程建设,组织全省高校章程建设培训,有序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教育执法工作调研,探索教育执法新途径。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中期评估,评选并表彰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继续做好行政申诉、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工作。
       9.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落实工作责任制。启动全省学校校园安全工程。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并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和问题,重点做好敏感时段、重点时节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考评工作,实行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动态管理。加强对各地落实《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督促检查,切实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集中整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学校台帐、校内上网场所监控和信访工作平台。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加强和规范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探索学校风险管理新模式。
       三、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10.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教育改革重点项目,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动态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力争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体制、现代学校管理等方面试出成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积极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不断把教育改革引向深入。
       11.加强教育人事制度建设。 配合省委组织部实施好“赣鄱英才555工程”。做好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工作。实施全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做好“长江学者”人选的推荐工作。总结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验,探索完善评价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委厅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一步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12.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好首次普通高考分类考试,促进成人高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自考综合改革试点,有力推动中职中专在校生同自考专科相衔接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网点建设。进一步整顿中招秩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考试的公信力。加强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提升标准化考点建设内涵。努力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13.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举办民办高校教师培训班,提高民办高校师资水平和办学内涵。加强民办教育宣传工作,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14.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推动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政府、教育机构、知名大学开展多种合作与交流。鼓励高校与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同类学校开展多种合作。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及地方合作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留学江西计划》,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力度,争取江西高校在海外设立更多孔子学院。发挥民间教育交流优势,开展教师海外进修、学生游学、校长培训等活动。拓宽国际教育交流渠道,丰富群众的教育选择,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注重内涵发展,注重能力建设,系统推进基础教育国际特色项目试点工作。搭建用人单位与留学人才之间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平台,致力于江西留学人才市场的建设与服务。加强自费留学中介监管,维护留学市场秩序。
       四、促进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5.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 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实施好国家有关学前教育项目,加快学前教育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和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定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加强学前教育研究,提升保教质量。
       1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江西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书》的贯彻落实,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教育“结对帮扶”工程,支持苏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17.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强特色办学试点工作的过程指导,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试点。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做好2013年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相关配套工作。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和管理,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强化普通高中评估工作,规范办学行为。
       18.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巩固和扩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专项调查,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推广中小学“绿色评价”。健全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监控制度,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与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19.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省域内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监测试点工作。依托高校科研力量和人才优势,科学规划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体系,初步制定监测标准,研发监测工具,探索适合我省独立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模式。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平台,筹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家人才库和专家指导委员会。
       20.组织实施好教育园区等相关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全省93个教育园区建设,争取实现教育园区基本建成目标。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质量。做好设区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工程、普通高中扩充资源工程、特殊教育工程、教育赠款工程等。
       五、深化校企对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21.调整优化中职专业结构。 坚持以特色专业建设为抓手,引导职业院校对接地方产业调整与升级需要,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专业,带动专业结构整体优化。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对接改革,做好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学徒制、职业教育集团、高中职课程体系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
       22.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鼓励推动市、县加大职教投入,统筹整合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抓好中职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中职示范学校。
       23.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制定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启动中等职业教育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大力推进优质数字化资源开发和共享,提升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办好江西职业教育信息门户网站。
       24.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 分三年完成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评估。加强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岗位培训、转岗培训、青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做好特聘兼职专业教师评聘工作,开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加强职教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好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大赛等活动。  
       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
       25.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 深入实施“211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国内有影响的本科高校,建设一批优质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培育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促进优势传统学科创新发展。加大与我省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构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起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专业群。
       26.加快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强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合作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教学运行模式。适时启动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设一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出台大学生科技与技能竞赛奖励措施,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公布制度,引导高等学校完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推进教育质量保障与教学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27.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 继续加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加强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组织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全面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整合优势资源,推动研究生培养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事合作。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导师及管理队伍建设。做好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28.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2011计划”, 加强机制体制创新,着力提升“协同创新中心”的核心竞争力。继续抓好“311工程”高校高水平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力争一批平台进入国家级行列。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优秀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增强高等学校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强化科研创新队伍建设,加快启动“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科研创新领军人才,重点培育若干名院士后备人选,加强对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继续实施高水平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启动实施高水平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教师“走出去”计划。
       29.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支持高校科技企业规范发展。扶持和推动大学科技园特别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力争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探索建立高校与行业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教育和产业的互动机制。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社会服务状况监测评价机制。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途径。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3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抓好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尊师爱生”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水平。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模范教师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落实教师日常管理师德规范要求。提高教师职业责任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31.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养、培训、补充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省级平台,统筹培训资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力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3届免费师范生回省任教工作。
       32.做好教师准入和补充工作。 依法落实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加强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严格执行幼儿园新任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办法。努力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  
       33.进一步改善和落实教师待遇。 继续落实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继续执行特殊津补贴发放、“双师型”教师聘用等优惠政策。继续推动各地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教师权益。积极推动民办代课教师、离岗退养民办教师待遇的落实。完善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确保教师队伍和谐稳定。
       八、大力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
       34.精心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 全面完成好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更加关注弱势群体,保障特殊教育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的受教育权益。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35.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认真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的全覆盖。强化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学生资助队伍自身建设,增强资助工作持续发展能力。
       36.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 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等项目。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对“双困”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就业跟踪调查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37.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制定《做好残疾少儿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动建设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中央“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项目”培训经费,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38.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 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加强对全省民族班的管理工作和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州直学校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内地民族班的安全稳定。组织好第四轮帮扶民族乡工作,帮助民族乡中小学加强软硬件建设,促进我省民族乡教育发展。
       九、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39.认真做好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 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和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抓好《江西省教育系统“十二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开展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学校卫生条件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卫生防病和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高师艺术类(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改革,加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组织举办好江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舞蹈比赛、全省中小学生戏剧节、美术书法大赛、2013年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军事课教学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40.依法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江西省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以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重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地重点抓好“推普宣传周”活动,继续推动高校抓好“农村推普行”活动。积极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评选一批省级示范校。强化普通话培训测试规范管理,研究制定设区市测试机构软硬件规范标准;重点抓好测试质量的检查监督。鼓励和指导有关高校抓好“国家语言文字课题”立项申报。继续抓好中华经典诵读写讲活动。
       41.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 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决策咨询作用,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创新中小学家校合作教育机制,推动各地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升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质量。加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经费投入与研究导向的力度,提高对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科教学和高校专业教学研究,强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及课程研究指导。推进《中小学内涵式发展研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建立、挂牌一批中小学学校内涵式发展研究与实验基地,全面提升基地校内涵式发展的研究水平。切实加强教育科研和教育研究机构队伍建设。
       42.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强和统筹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制订江西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推动教育信息化骨干示范校建设。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科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工作。继续推动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我省“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启动教育系统网站评比工作。建设省级教育数据中心,搭建省级教育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启动教育省域网建设。
       43.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办产业管理工作。 加强装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用好装备资源。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图书采购工作。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多种形式的实验教学教研活动,加大教育装备队伍培训力度,提升装备系统教师、干部理论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加快发展学校后勤与产业工作意见》。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推进学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与企业改制。建立完善教育服务市场管理和监督机制。大力发展校办第三产业。
       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4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制订委厅党员理论学习计划。抓好《委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勤俭节约,加大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的工作力度。巩固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具有教育特色的机关文化氛围,支持工青妇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和服务,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5.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培养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工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办好全省高校处级干部培训班、全省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培训班及博士培训班。继续选派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到国外名校研修,选调各地各高校优秀年轻干部到委厅挂职锻炼。推动高校领导干部校际之间以及和地方干部之间的交流,实现高校干部培养多元化。
       46.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 切实加强电视、网络、期刊建设,着力打造教育宣传品牌活动和品牌栏目,坚持教育新闻发布会、教育好新闻评比、新闻通气和协调制度。开设教育政务微博,放大主流声音。加强教育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以及教育“十二五”规划、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实施,精心组织策划重大教育宣传活动。挖掘和宣传教育系统重大典型。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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