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
近日,接到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引导公众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198号),根据文件精神,为做好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全体师生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见附件1,并将附件1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和各班级的教室内。
二、报送本单位关注情况。请各单位将实际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数情况填写附件2。
三、报送本单位推广情况。请各单位将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做法、举措形成文字材料。
四、请各单位将关注情况和推广情况的材料于
2016年
10月
23日前
报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陈国俊处,邮箱:pxxyxcb@163.com,电话:6682698。
党委宣传部
2016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