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外函〔2017〕14号文件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2017年我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合作项目配套经费由省财政承担。选派规模为60人,2017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为3人。为了做好我校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的选拔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
2017
年4月1日至
2017年
4月
12日
。申请人员应在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cljgcj.com)。因留学单位,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一旦录取均不能更改,报名请注意正确填写。
2.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为3人。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以上两个文件都可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 csc.cljgcj.com查看)的基本申请条件和类别条件。推荐人选学科比例为:理工农医类占70%,经济管理文科类占30%。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合作项目选派的针对性,保证留学效益,请各学院按照我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本学院的重点学科,专业推荐专业水平优秀的人选申请地方合作项目(重点选派学科专业见附件一)。
4.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注明在国外停留时间不超过留学期限。
5.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省教育厅将优先考虑参加了我省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的申请人员。
6.地方合作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教育厅组织专家初审,按专家评分并适当考虑推荐单位情况择优推选人员参加终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择优录取留学人员。申报成功后,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申请人员做好申报工作,审核申请人员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系部盖章后于3月29日前报送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综合科(至善楼203)。并于3月29日前将审批表(附件)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经部门审核后一式四份报送我中心,由我中心报学校选拔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6684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