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全市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就做好萍乡市2012年度“十佳新人新事”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度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到得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人和事均可推荐。已获评为“十佳新人新事”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2、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并以实际行动倡导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
3、在救死扶伤、扶危济贫、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4、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5、在城市转型、兴工强市中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
6、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支部)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践的一个有效载体,充分发动群众,认真推荐,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各党总支(支部)至少推荐1人。
2、各党总支(支部)在推荐“十佳新人新事”时,要由人带事,以人为主,其中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并另附1份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须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后,于2011年1月18日前报校宣传统战部,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71763367@qq.com邮箱,再由校宣传统战部评选后交至市委宣传部。
附件:1.2012年度“十佳新人新事”推荐表(个人类)
/info/uploads/萍乡市2012年度十佳新人新事个人类推荐表.doc
2.2012年度“十佳新人新事”推荐表(集体类)
/info/uploads/萍乡市2012年度十佳新人新事集体类推荐表.doc
宣传统战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