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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4-02-14 来源:党委宣传部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的部署和全省“两会”、教育部年度工作会的要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统领,继续在提高“五率”上下功夫,在实现“五乐”方面做文章,全面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按照《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江西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等配套文件。认真落实国家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切实抓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认真执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健全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强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统筹高等院校设置工作。做好省部共建高校、省部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支持共青城发展和教育援疆工作。

  2.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构建财政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积极争取中央教育转移支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捐赠教育。争取调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高校的收费政策。新增教育经费更多地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以及弱势群体、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严格执行高校和中小学会计制度,建立教育经费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规定。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大中高职对接培养力度。继续推进普通高考分类考试,完善高考报名和高职(专科)技术课程考试方式。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三年早知道”的原则,研究制定普通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等改革方案,2014年秋季开学前出台《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试点工作。

  4.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拨款、信息服务等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自主权。健全普通中小学校的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校合作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应减必减,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深化学校决策、管理、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

  5.强化教育督导评估。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江西省教育督导办法》。研究制定对设区市教育工作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办法。继续开展对20个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启动对南昌市东湖区等17个县(市、区)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织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争创全国素质教育示范校。全面实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建立健全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督学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6.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继续推动与国外教育界的合作与交流,与国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鼓励高校与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同类学校开展多种合作。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地方公派选派规模,提高选派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留学江西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管理,提高留学生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民间教育交流独特优势,开展教师海外进修、学生交流、校长培训等活动。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力度,认真落实《江西省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鼓励支持我省院校现有孔子学院(课堂)及新申报孔子学院(课堂)。

  7.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增加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额度。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助学贷款制度。推动建立政府、学校、个人共同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健全完善基金奖励和捐资激励制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学院管理,支持南昌地区部分独立学院进驻共青城大学城办学。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8.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并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快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改扩建幼儿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江西省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扎实推进学前教育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督查,确保项目质量。

  9.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平台,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0.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动实验区建设。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继续组织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发挥示范幼儿园示范带动作用。

  三、均衡推进义务教育

  11.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书》。按照教育部、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省政府下达的《江西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书》,督促各地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跟踪问效制度,推动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如期实施。

  12.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进度。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健全项目季报和通报制度。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程项目推进会。组织开展以设区市为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交叉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启动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解决城区、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13.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和《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严格规范教辅材料订购,严格控制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治理力度。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和“身边好学校”宣传活动,引导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四、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14.坚持普高中职协调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在普通高中教育中有机渗透职业教育因素,培养学生职业观念,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推动中职与普高协调发展、相互渗透,多渠道造就多样化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15.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改革。继续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改革,宣传推广一批特色办学典型。推进普通高中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保证普通高中课程的全面执行。组织好课改专家视导工作,继续开展“我的课改故事”征文等活动。

  16.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和管理。加强普通高中建设,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继续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资源扩充工程”,实现增量扩容,有效化解择校矛盾。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普通高中评估工作。

  五、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7.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多种形式,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切实解决职业教育“散、小、差”问题。

  18.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围绕我省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在现代农业、医药化工、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工电子、机械加工制造、建筑、护理、现代物流、新能源等专业领域,重点建设一批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

  19.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校企合作的责任主体、权利义务,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实行订单培养、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实习实训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等,实现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化、集团化和园区化。

  20.加快精品专业和课程建设。深化职业教育课程和试验实训改革,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养。加强特色优势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就业优势明显、办学质量较高的品牌专业。围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开发中、高职教育衔接的专业课程标准。依托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建立100个技能竞赛基地,推动全省职业院校开展多形式、多专业、多层面技能竞赛活动。实施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计划。

  六、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1.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围绕提高办学质量、提高创新能力、提高育人水平,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出台《关于推进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建立多方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教学团队遴选建设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启动实施本科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审核评估。开展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配合做好省委宣传部与南昌大学共建新闻学院工作。

  22.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公布年度专业信息指南,指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继续推进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遴选建设新的40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完成120门左右的省级本科和100门左右的高职高专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任务。引导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引导独立学院合理定位、错位竞争、提升质量、办出特色。

  23.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继续深入实施“2011计划”,加强对已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的监督检查,评审认定第三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继续抓好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研发平台。继续抓好高校科技落地计划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做好高校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遴选新建40个省级高职专业技能实训中心。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遴选支持1000项左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深入实施“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

  24.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合重点学科中期检查,修订完善《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继续抓好高水平学科、重点学科和示范性硕士点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学位,做好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改革。做好学位论文的抽查和优秀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组织江西省高等学校第二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活动。开展江西省行业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评审工作。

  25.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开展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及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加强社科项目管理,抓好成果宣传推广,推动智库建设发展。推进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新增一批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基地管理。

  七、进一步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2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特级教师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厉查处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

  27.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等培训项目。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双师型”教师达标标准和考核办法,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提高高等教育教师教学发展能力,实施好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开展第八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

  28.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继续组织中小学教师全省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完善招聘考试办法。继续组织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加强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中小学核编工作,重点解决好农村学校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配备不足问题。组织好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中专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出台指导意见,促进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

  29.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和边远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补贴,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启动全省第七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实施中小学名校长人才工程和名师培养计划。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八、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30.进一步健全资助体系。做好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工作。做好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工作。增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实现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

  31.加大关爱特殊群体力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建好实名制信息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加快食堂建设,扩大食堂供餐面。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教育体制,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

  3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等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扩大就业渠道,将与地方政府联合招聘毕业生模式拓展到行业及产业领域。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强“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完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管理网络系统。完善就业状况评价机制,逐步发布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3.加强民族教育、帮扶教育。组织开展第四轮帮扶贵溪市樟坪民族乡中小学工作,加强樟坪乡中小学软硬件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对全省民族班的管理工作和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州直学校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内地民族班的安全稳定。进一步推进原中央苏区和特殊地区教育扶贫工作。继续做好挂点帮扶的吉水县、大余县吉村镇教育帮扶工作。

  九、加强和改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34.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35.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承担起管理指导职责,积极做好与教育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加强上下贯通,注重衔接带动,从源头上指导和帮助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解决一批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推动委厅制定的整改措施、制度规定传导落实到市县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共同推动教育系统突出问题的解决。

  36.扎实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加强高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建立和实施高校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中特别是“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举办博士读书班。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工作品牌。建立并完善高校党建网,探索利用网络开展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加强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完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条件,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队伍。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开展第五批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创建工作。

  37.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及省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抓好“红包”等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建设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实现网络举报的实时受理,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38.改进学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按照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和全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学校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运用新兴媒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的网络化传播。启动实施思政课建设“115”工程(1个实践教学基地、1个思政课示范网站、50名教学科研骨干)。进一步加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校内外辅导员、学校团干部、班主任队伍建设。

  十、协调推进教育各项工作

  39.推进体卫艺与国防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进《江西省学校体育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实施。开足开齐体育课,开展学生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开展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抓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加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组织举办好江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开展好2014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做好2014年学生军训工作,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0.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应用与管理。加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办好第17届“推普宣传周”活动,推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做好“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和“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建立和完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制度,严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管理,开展对设区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评估检查。实施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定期备案制度。继续抓好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加快语言文字网络信息化建设。实施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素质提升计划。

  41.加强教育科研与教学教材研究。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跟踪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好《教育学术月刊》编辑出版工作。做好家校合作教育试点工作和示范家长学校建设。继续做好《江西省教育志(1991—2010)》编纂工作。加强教育学会规范化管理,做好省教育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与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与评价研究。深入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和选修课程资源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学研究实验基地建设和课题研究管理,提高教研水平和质量。做好2014年中考等考试的命题工作。办好江西教研网、江西教研杂志,宣传教研成果。

  42.提高教育质量监测水平。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完善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平台。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家资源库。加强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理论、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质量监测与评估人员专业化水平。

  43.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中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项目实施工作。建立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应用的实施意见和评估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加强过程指导,开齐开足实验课,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效益。 

  44.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和“三通两平台”(“三通”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两平台”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改革教学方式,转变学习方式,提升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45.加快发展学校后勤与产业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教育和财政等部门安排基地建设资金,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扎实开展校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继续优化学生平安保险方案,创新保险运作模式,提高学生保障水平。有效开展保险教育进校园和教育风险管理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教育产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46.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出重大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教育系统“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革发展”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积极探讨新媒体下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新对策。加强教育电视、教育网络、图书期刊出版工作,打造教育宣传品牌和栏目,提高教育宣传覆盖面。推进教育电视与相关院校办学合作,加快教育电视产业开发建设。

  47.提高教育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落实2014年委厅重大调研项目。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加强政务督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大学章程制定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做好《江西省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法规起草工作。继续抓好教育普法工作。

  48.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委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厉行勤俭节约。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工青妇组织建设,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9.抓好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处级干部管理的意见》。继续做好从高校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院校、委厅机关挂职锻炼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锻炼,加强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改进完善年度考核工作。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县处级党性教育专题班和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继续选派干部赴国内外重点高校研修。启动委厅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内高校和市县教育局挂职锻炼工作,启动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50.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机制。加强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管理,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完善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妥善处置重大信访问题。整合涉稳网络舆情监测资源,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平台和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功能。开展中小学安全知识网上答题和高校新生安全教育测试,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骨干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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