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9年2月28日—3月1日组织2019年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年2月28日—3月1日。
二、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赵乐际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公报、江西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公报、萍乡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公报。
三、参加人员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四、 学习安排
(一)2月28日:在本单位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3月1日上午10点:在至善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学习。
主持人:陈金印同志
议程:
1.潘运华同志传达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并就2019年我校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安排。
2.陈金印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负责通知校领导参会,落实好会场布置、茶水等会务工作。
(二)宣传部、组织部负责起草学习会通知,通知参会人员、准备学习资料、做好现场摄影摄像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纪委负责会风会纪监督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5日